为促进我校留学生工作的发展,吸引更多留学生前来就读,以扩大我校留学生规模和留学生国别,经2016年5月23日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决定我校留学生的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调整如下:
一、学费
硕士生:25000元/人/年(一类)
29000元/人/年(二类)
本科生:20000元/人/年(一类)
23000元/人/年(二类)
语言生:10000元/人/年(仅语言课程)
15000元/人/年(语言课程加数理基础课程)
(一类包括:经济学、文学、管理学;二类包括:理学、工学。)
学历生学费可视学生实际情况给予学费减免。
二、住宿费
长期留学生:3500元/人/年
新的收费标准自2016年至2017学年第一学期开始执行,若新的留学生收费标准与之前文件有冲突,以本通知为准。
上海电力学院
201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