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力大学校园意外伤亡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一、总则
1、目的
为创建校区和谐、安宁、团结、良好的校园环境,保障教学、科研、生产的正常进行,防止校园意外伤害事件的发生,制定本预案。
2、工作原则
十六字方针:“统一有序、快速高效、沉着稳妥、周密细致”。
3、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在我校校园、教学场所、活动场所以及生活区内(包括杨浦校区、浦东校区、国东校区)发生意外伤害事件的情况。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全校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组织体系、职责见总预案。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1、保卫处和后勤管理部门应对学校的各种教学和生活设施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和维护,在容易引起意外伤害事件的场所(如校园内的河道边、铺设地砖的场所)、设施(如危险性较大的运动设施)等附近设立醒目的提示牌。对人流量较大的场所(如教学楼、实验楼、大礼堂等处的走廊)进行检查,保持畅通,并树立醒目的疏散通道标志。
2、保卫部门和后勤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校园内交通及机动车辆的管理,在校内道路上按照交通法规要求绘制交通标志线,树立明显的限速标志。
3、加强交通法规及相关的安全知识方面的宣传,定期开展宣传活动,使安全意识和观念深入人心。
4、例行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及时报告并尽快采取措施予以消除,对可能出现人身伤害或伤亡的情况进行预估,及时报告领导小组,若确有必要,由领导小组授权发布预警信息。
5、军训期间或体育课上以及运动员训练中,教官或任课教师应密切注意观察和了解学生的身体状况,对身体状况不佳的学生避免安排剧烈的运动和训练项目;对具有一定危险性的活动项目或学生不顾身体状况执意要参加活动的,相关教师要向学生尽到告知义务。
四、应急响应
1、意外伤亡事件发生后,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立即向上级领导部门报告,并寻求上级部门或专业部门的支持和援助,立即开展指挥救援工作。
2、医疗工作组应首先介入,对当事人员进行紧急救助,必要时拨打120寻求医疗救助。
3、安全保卫组立即到达现场,维持现场秩序,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封锁或疏散的具体方案,并实施执行。协助公安部门对拒不服从学校有关规定、不听劝阻、不服从指挥、制造事端、触犯法律的人员实施强制措施。
4、除实施紧急救助外,安全保卫组立即着手调查或协助专业部门调查事件发生的原因,对后果事实评估,并将相关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5、后勤保障组及时提供必要的物资、场地(临时指挥部、工作室、接待室、休息室等)、应急车辆,负责消毒、保洁、生活垃圾处理及生活设施维修及水电急修。
6、监督与接待组与信息、学生、宣传、保卫等工作组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家属的接待工作。
7、其他工作小组根据具体情况由领导小组决定是否需要介入。
五、后期处理
领导小组决定应急状态结束、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后,由相关党总支做好相关人员的安置补偿工作;后勤管理处会同后勤发展中心做好现场清理等工作。
保卫处牵头会同相关部门、院系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出具调查分析报告及整改方案,报送党委和校部。学校党委根据调查报告,研究后决定整改方案,并对有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进行处理。
六、保障措施
为保证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应急处置方案的顺利实施,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应为应对各种类别的公共事件提供技术、设备和物资的保障。
卫生科应充分配备紧急抢救必须的药品、医疗器械及相关设备;
后勤管理处和后勤服务中心应充分配备必要的救护防护设备、抢险物资和生活必需品;
校办、保卫处应配备必要的对讲设备和其它通讯设备;
保卫处应配备必要的手持扩音设备、照明设备及防暴设备,按照要求保证应急指示和疏散指示设备的正常,保证消防或相关设施的完好。
全体中层干部及科级干部应保证手机通信的畅通。
七、宣传、培训和演习
在师生员工中间广泛发放和宣传本应急预案的简本及相关报警电话(匪警电话110、急救电话120、火警电话119)。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
加强对各级领导、应急救援管理和救援人员的业务培训,定期或不定期举行相关项目的演习或业务培训,并进行评估和总结。
八、监督检查与奖惩
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学校纪委、组织部会同业务主管部门组成监督小组,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对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应急措施到位。
对在事件发生时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实施奖励。反之,对由于工作不到位造成工作的被动和损失的部门和个人要进行处罚。
九、附则
1、预案管理
本应急处置预案将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不断修订、充实和完善。
2、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校长办公室会同保卫处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制订、修订和完善,由校长办公室负责解释。
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经校长办公会审核批准后实施。
2023年11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