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力大学国际学生收费项目和退费规定
一、收费项目
二、收费与退费
1、国际学生费用以人民币为计价单位。
2、自费学生学费、住宿费按学年一次性交纳,有特殊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交清者可申请半年一交,居留许可按半年办理。
3、住宿费不包含水电费。非毕业班学生寒暑假住校需另向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统一安排。
4、学费/住宿费等退费
申请后获批准退学或注销学籍的国际学生,根据其离校手续完成的时间可申请按下列标准退还学费、住宿费:
1)因违反中国法律和校规校纪被勒令退学者或政府奖学金获得者,学费一律不退、住宿费按月退还;因其他原因退学的自费生,按学校规定的相关退费标准执行。
2)所有学习项目:
(1)离校日期在正式报到之前,如果已经缴费,全额退还学费和住宿费可全额退还。
(2)报名费/教材费/保险费:一经缴付,一概不退。
3)学历生项目
(1)休学不退学费。凡持我校办理的居留许可(学习)的 全日制学生,退学或休学一周内必须办理学习居留许可注销手续。
(2)离校日期在正式报到之后30日(含)内,学费退还50%,住宿费按月退还。
(3)离校日期在正式报到之后30日后,学费不予退还,住宿费按月退还。
4)非学历生项目
退费申请按学期办理,每学期办理一次,办理时间为每学期开始的30天内。
(1)离校日期在正式报到之后30日(含)内,学费退还50%,住宿费按月退还。
(2)离校日期在第二学期开始的30日后,学费不予退还,住宿费按月退还。
注:退费必须出示发票/财务处收据原件,否则不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