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校讨论决定,高水平特色发展项目经费分配、使用办法如下,望有关部门严格执行,按时、按计划、高质量地完成高水平特色项目的建设任务。
1、高水平特色发展项目经费切块分配比例:
(1)学校图书建设费:5%
(2)学校网络建设费:5%
(3)学校综合管理费:5%
(4)实验设备、项目基地建设费:根据预算不低于50%
(5)高水平特色发展项目建设业务费:不超过35%
2、高水平特色发展项目建设经费管理原则:
(1)项目经费使用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
(2)单笔使用经费超过10万元人民币时,须经学校高水平特色发展项目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实施;
(3)高水平特色发展项目建设业务费主要用于耗材、仪器维修、教师培训、学术交流、交通差旅等;
(4)其他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学校的财务制度规定用款。
3、学校经费配套:
(1)学校对每个高水平特色发展项目的经费配套比例不低于1:0.5;
(2)学校配套经费主要用于设备购置、基地维修、人才引进等发展经费方向;
(3)学校配套经费的使用严格按照学校的财务制度规定用款。
上海电力学院
2006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