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及相关教师:
2013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各院系部积极组织教师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凡本市教育工作者、教育科研工作者和有志于教育科学研究的其他人士,均可按有关规定申报项目。
二、申报上海市2013年度教育科学研究重点项目应结合国家与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关注教育的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理论和现实问题。基础研究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应用研究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开发研究注重社会效益和使用价值。
三、申报工作具体要求为:
1、根据《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版)要求,申请人的申报资格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申报人原则上应有主持过研究项目的基础,申报人当年限额申报一项;
申报人如果已经申报2013年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教育学(青年)专项课题,不得重复申报;申报人有在研的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课题,本年度不得申报;
要严格审核选题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课题组的研究力量和必备条件,确保申报质量。
2、本次申报实行限额申报,学校将根据申报书的质量择优上报。
3、项目申报人要如实填报申报材料,并保证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已获准立项,即作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
四、学校申报流程和进度安排:
即日起至6月24日:申请人填写《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并将纸质材料交到科研处;
6月25日至6月27日:学校评审,确定学校上报项目;
6月28日至7月1日:申请人登陆上海市教委项目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7月2日至7月4日12:00:集中受理申报材料。纸质材料包括《申请书》一式4份,a4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申请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 金雯雯,杨健
联系电话: 35303931,35303930
e-mail: jinww07@163.com
附件:
科研处 [2013-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