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我校本科生学费收费标准的公示
根据上海市发展改革委、上海市财政局和上海市教委《关于优化本市公办高校本专科学费形成机制的通知》(沪发改价调[2023]21号)精神,并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和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我校本科生学费收费的原则和标准具体为:
按照“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原则,从2023年起新招录(含春季和秋季)的本科学生执行文科类6500元/生·学年、 理工体类7000元/生·学年的新学费收费政策,此前已入学的在校生仍执行原收费政策。
特此公示。
财务处
关于调整我校本科生学费收费标准的公示
根据上海市发展改革委、上海市财政局和上海市教委《关于优化本市公办高校本专科学费形成机制的通知》(沪发改价调[2023]21号)精神,并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和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我校本科生学费收费的原则和标准具体为:
按照“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原则,从2023年起新招录(含春季和秋季)的本科学生执行文科类6500元/生·学年、 理工体类7000元/生·学年的新学费收费政策,此前已入学的在校生仍执行原收费政策。
特此公示。
财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