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25日(星期一)召开校长办公会议,会议讨论的主要议题如下:
一、科研工作
会议听取了科研处就“上海电力学院第四届学术委员会”组建以来人员变动情况的汇报。
会议同意已经离开我校工作岗位的同志不再担任学术委员会的职务;决定翁培奋担任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副主任。
二、学生工作
1.会议同意以下时间安排:
5月9日、10日上午分别安排杨浦、浦东校区本科毕业生分学院拍摄毕业照;
6月22日举办本科毕业典礼。
2.会议听取了学生处就我校在部分省份申请纳入一本批次招生工作的汇报;会议同意在2016年本科招生计划2600人的基础上适当微调;会议批准分学院的招生计划。
三、制度建设
会议经过听取汇报、充分讨论以后,决定原则同意以下五件学校管理中的规章制度:
《上海电力学院招标管理办法》《上海电力学院科研经费审计办法》《上海电力学院合同管理办法》《上海电力学院公务卡使用暂行办法》《上海电力学院货币资金管理办法》。
会议同意成立“上海电力学院招投标管理领导小组”并由翁培奋,顾春华、封金章分别担任正,副组长。
会议要求按照中办、国办《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修改我校的相应管理规定。
四、财务工作
会议批准了《上海电力学院-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
五、人事工作
1.会议听取了人事处关于2016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安排的汇报;会议要求年内完成评聘工作。会议同意2017年的高级职称评聘工作在2017年上半年启动。
2.会议听取了人事处关于上海市2016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汇报;会议同意我校全日制劳动在编人员最低工资从今年四月起按照2190元/月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