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及相关教师:
为了进一步加强高校的内涵建设,增强高校教师科研创新能力,营造良好的创新氛围,提高高校教师加强基础性研究、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和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能力,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决定组织申报2015年度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5年度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分自然科学类项目和人文社科类项目,共设立200项左右.项目资助额度为:自然科学类项目8万元/项,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4万元/项。
二、申报范围为本市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不含独立学院)和示范性高职院校。
三、项目申请人有关要求:
申请项目的研究内容应具有创新性,申请人已承担的国家项目、省部项目的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时,每一申请人承担过的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总数不得超过两项。
四、项目申报采取各学院择优限额申报的方式。名额已下达到各学院(部)。二级学院应在学院内“事前公告、事后公示”,公开遴选。
五、申请书中所涉及学科分类与代码请参照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表》(gb/t 13745-2009)填写。
六、项目立项后,下达经费为项目直接费用,请项目负责人按实际需求进行预算。
七、项目申请人按要求填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申报一览表》,表格均可从“上海教育”网站()表格下载一栏中下载。请二级学院认真审核,将双面打印的纸质申请书一式五份及学院的《申报一览表》汇总后统一上报科研处,同时通过学校科研管理网上申报平台提交项目相关信息及电子版。不受理个人直接申报。
九、本次项目申报工作学校截止日为2014年9月9日(周二)9:00。
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金雯雯
电话:35303931
邮箱:jinww07@163.com